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84年04月06日
头版
01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

知法者犯法,自古为人们所痛恨,在社会主叉的新中国,更为党纪国法所不容。

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公检法战线广大干警努力工作,功劳卓著,受到了人民的赞誉和尊敬。而西安市灞桥区法院赵正明、丁小伟等身为审判机关的干部,却率众到纺织城食品厂大打出手,并滥用戒具,铐押捆绑无辜职工,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利。他们用自己的劣行,给光荣的政法战士抹了黑,这是决不能允许的。对这种知法犯法的人,应该罪加一等!

对这起不该发生的殴打工人事件,西安市委已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们坚信,个别敢于知法犯法的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