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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4年04月06日
头版
01

不该发生的惨剧

本报记者 党积智 赵冀广 马宽厚

(一)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午夜时分,西安市灞桥区法院院长赵正明率领法院五名工作人员和灞桥公安分局三名干警乘坐一辆面包车,向西安市纺织城食品厂疾驰。

车到厂门口嘎然刹住,先跳下几个公安人员,说是“执行公务”,叫立即开门。门卫提出没请示领导不能开门。双方僵持了一段时间,法院和公安分局的人按捺不住,相继迅猛地翻越铁门,闯了进去。身短体弱的门卫徐进财被翻门者象小鸡似地提起来,摔在地上。接着又被提起往墙上猛撞。一阵拳脚打得他大声呼救。

车间主任王鸿军上前劝阻,话犹未完,即被三四个人打翻在地。黑暗中有人将他的脚作横、纵向扭动,巨痛难忍。拳头、脚尖雨点儿似地落在他身上。接着,法院一名书记员在其他人协助下,给王鸿军上了背铐。

徐、王二人被推打到厂值班室。有人命令王鸿军半跪着,把头塞进一条连椅下的木撑里,还不时向其腿部、臀部猛踢。手铐的钢齿咬进手腕,鲜血迸出,王鸿军忍不住痛哭失声。徐进财挨了一顿拳脚,有人还用手枪把在他的头土砸了几下。还有人朝他的阴部猛踢,疼得他大声惨叫。尔后小徐被迫解下裤带,叫人反绑了起来。这个性情懦弱的门卫嘴唇肿着,满脸泥土,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在院子里,有人拔出手枪,指向闻讯赶来的职工,并发出警告:“不许管闲事!”工人赵存虎壮着胆子想去劝解,被一个耳光扇得头昏脑胀。工人张正民刚迈步,也被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

正在上班的电工孟令超,去配电室关闸,法院的几名工作人员不问情由,上去就是一顿暴打。

还有青年工人曹西哲、尚小鹏等人,被叫到值班室,双手举起,面向墙壁,有人从背后又踢又打。

最后,他们不顾厂领导的劝阻乃至哀求,执意将徐进财、王鸿军等七人带到纺织城派出所审问,直至第二天清晨才放出来,并被告知:“你们的事没完,出去不要乱说,以后随叫随到。”还有个干警告诫说:“打了就打了,你们告也没用,还是放聪明点。”

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呢?

(二)

原来,这天晚上十点多钟,西北第一印染厂武装部原副部长、整理车间主任郝生米出外散步,来到纺织城食品厂,发现厂门东侧的阴影里,停放着一辆前后均无牌照的北京吉普车。仔细一听,漆黑的车内有青年男女的声响。郝生米怀疑其中有不正当活动,决定进行查问,但又怕独自一人,解决不了问题。

这时,恰逢食品厂青年工人刘福强下班路过;郝便把情况告诉小刘。小刘怕两人还不行,就跑到厂里又叫了马金春等五个工人。

郝生米和这些素不相识的工人们来到车前叫门,坐在车内的灞桥法院法警丁小伟(系灞桥区某领导的儿子)和其女朋友很不高兴地打开车门。郝问你们是哪里的,是什么关系?丁小伟回答,他们是爱人关系,他是法院的。郝要证明时,丁将执照递出。郝抄下她名、号码后,对丁小伟说的两人是爱人关系表示怀疑。丁勃然人大怒、反问郝是干啥的。郝见丁发了脾气,害怕报复,便说他是西北一印武装部巡逻的。丁跳下车来,要郝上车到派出所走一趟,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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