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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4年05月15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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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应该干涉寡母再嫁

编辑同志:

我有位好友,今年五十八岁,老伴病逝。半年前,别人给他介绍了对象。此人年轻丧夫,二十多年来精心抚养三个儿子,使他们都参加了工作,老大、老二还成了家。现在,这位寡母和我那位好友情投意合,决定最近办理结婚手续。可是,她的三儿子却向我的好友提出,必须给他买彩电、洗衣机、电冰箱各一件,再给一千元,不答应就不准结婚。我的好友积蓄不多,无法满足他的要求。请问,这个难题该怎样解决? 西安 章金生

金生同志:

读了来信以后,我觉得要回答你的问题,首先应该掌握她三儿子这样做是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弄清了真正动机,才能有的放矢地对老三进行帮助教育,使他放弃自己提出的苛刻条件。

首先应该看到,由于社会上几千年来的封建道德观念还没有肃清,有些人至今仍把失去配偶的妇女再嫁视为大逆不道。老三如果是受这种思想影响,就应该引导他同旧的道德观念实行彻底的决裂,支持寡母再嫁。同时,还应告诉老三,他的母亲年轻丧夫,为了把他们兄弟三人抚养成人,寡居二十多年,付出了别人难以想象的辛劳和代价。现在,他们兄弟三人工作忙,成家后的生活担子又重,很难做到经常安慰和照顾老人。在这种情况下,他母亲找个老伴,以求生活上相互帮助,感情上的相互慰藉,这是合情合理的要求,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所以,希望老三不受社会上那些非议的影响,更不能充当封建道德现念的卫道士。

当然,由于十年浩劫,青年中唯利是图的也是有的。如果老三是借机勒索钱财,则更是错误的。同时,这种不顾骨肉情义,趁寡母再嫁大捞一把的行为,也应当受到舆论的谴责。

人常说,话是开心的钥匙。只要讲清道理,我想老三是会替母亲着想的。如果他固执己见,仍然要闹下去,那就会触犯刑律。

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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