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消除中梗阻 改革迈大步
省纺织业公司从十个方面为所属企业放权
本报讯 最近,省纺织工业公司针对过去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经营管理弊病,本着把公司权限范围内能够下放的权利尽量下放给企业的原则,通过调查研究,上下结合,反复讨论,从十个方面制定了四十五条简政放权的试行规定,为所属企业搞活生产经营创造了条件。
这个试行规定,在人事劳动管理方面,规定企业有权从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决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企业的副厂长由厂长提名,报公司批准,行政中层正职由厂长任免,党群中层干部由厂党委任免;在干部使用上,企业可以实行组阁制、招聘制,也可以直接从工人中选拔干部。在工资奖励方面,企业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内,有权采用浮动工资、计件工资或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多种工资形式,也可以实行岗位津贴和职务津贴;企业在节省开支、提高工效的前提下,允许职工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施工、安装等工程承包;企业的生活福利设施和技术后方,在保证本企业的生产、生活需要后,可以对社会开放,实行内部独立核算,经营承包,其盈利除按一定比例上缴企业外,其余自留。在生产经营计划方面,扩大了企业的生产计划权,实行以需定产,允许企业按照“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选择产品方向,扩大花色品种,努力减少积压。此外,公司对企业的物资选购、产品销售、资金使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资产处置、领导体制以及公司所管事业单位的改革方面,也都作了松绑放权的具体规定。
(庞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