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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城市改革先进人物
省政府将命名一批省级劳模
本报讯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加快我省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省经委、省总工会最近发出通知,在建国三十五周年前夕,表彰一批企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的先进人物。
通知指出:对全省工交、基建、商贸、科教系统(包括中央驻陕单位和乡镇企业)中能坚决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思想解放,勇于创新,有开拓精神,在本单位改革领导体制、劳动制度、干部制度、分配制度、管理机构等方面有所突破,对发展生产、搞活经济、促进科研、增盈扭亏做出了显著成绩;在工作中敢于承担责任、善于和同志一道共事的企事业单位任职一年以上的党、政、工负责人,经地市、省直厅局择优推荐,省竞赛委员会审定,由省人民政府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称号。
(张新林张兴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