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父母与子女
商子雍
想当大学生,就得高考合格;要当领导干部,须经组织部门考察、审定;近几年来,就连当工人,也要在考场上争个好成绩呢!但唯独当父母,却无须经过考试或考察,不管合格与否。也许正是由于此吧,许多人当父母多年,却还搞不清自己与子女的关系,也就更谈不上正确地对待子女了。
那么,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究竟如何呢?鲁迅说得极好:“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窃以为,搞清这“即我非我”四字,为父母者在对待子女上,就不难有一个正确的态度了。
先来看“即我”。子女是父母的亲骨肉,同父母在血缘、情感上有着最亲密的关系,所以,对他们应该照管饮食起居,更应该“尽教育的义务”。美国妇女南希,面对着对一切都要寻根究底的儿子爱迪生,总是不厌其烦地详细解答;我国老革命家陈毅日理万机,还拨冗写下《示儿》诗:“汝要学马列,政治多用功。汝要学技术,专业应精通……。”同社会上那种“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不负教他的贵任”的父母相比,南希、陈毅自然是足以为楷模的。
然而,教育子女,并不意味着永远扶着子女走路,而是为了“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对父母来说,子女又是“非我”的人,即迟早要脱离父母独立生活的人,所以,父母应努力使他们全部为“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鲁迅语)宋人王旦生平不置田宅,曰:“子孙当念自立。”可见,古人中的明白人也是懂得这个道理的。至于《关于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十一条中,有“禁止利用职权为家属亲友(按:自然包括子女)在升学、转学、晋级、就业、出国等方面谋求特殊照顾”的规定,就更说明我们党是如何反对子女依仗父母的余荫过生活了。
要对子女进行教育,要让子女尽早自立,为人父母者,当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