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九月十三日公布的工资改革方案将工资结构分解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年功工资三个组成部分。基本工资不分工人和干部,统一规定一个相同的工资额:职务工资根据职务、职称、岗位的变化而升降;年功工资则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考绩确定,工龄越长,年功工资越多。
摘自《中国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