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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4年11月2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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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贿者的结局

一九八三年七月,烈日炎炎,一家生产油毡的小厂因原料紧缺已面临停产的危险,全厂干部职工心急如焚。可好,就在这时他们得知宝鸡灯泡厂最近要处理一批废重油。采购员小李连夜启程,速奔清水河畔的宝鸡灯泡厂求援。

灯泡厂重油库负责人石兴德是位老党员干部。他听说来者是队办小厂的采购员,便眼珠一转,顿生邪念,“要油,这好办,支援小厂,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嘛。不过,现在没有‘那个’,这事不好办。”说着,他伸出了大姆指和小手指。“六百元?!”小李有些吃惊。“放心吧。”石兴德故意拖长话音,接着说:“在油价上,我会给你们考虑的,彼此谁也吃不了亏。”就这样,双方签订了供货合同。

一个月过去了。三分之一的油已被拉走,可石兴德索要的六百元钱,人家还没有汇来,这下他真火了,当即下令:停止供油!并扣押了拉油的汽车。灯泡厂厂长得知后,专门下了批示,说“武功义南油毡厂已将购油款汇来,请给他们供油,不要再扯皮了。”可石执迷不悟,不见索贿的钱,就是不发油,说:“这事属我管,我说了算。”并以“引风机坏了”、“电路有故障”等等为借口拒绝供油,使拉油车六次放空。小小的油毡厂因怕全厂停工而造成更大的损失,不久便将石兴德索要的钱寄去了。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十月二十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石兴德索贿一案。在庄严的法庭上,石兴德垂下了他那“高昂”的头。他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落了个可悲的下场。(朱存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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