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85年01月25日
第3版
03

尊重妻子就是“妻管严”吗?

编辑同志:

我结婚三年来,与妻子平等相待,互相尊重,有事共同商量,从不自以为是,由于她体弱多病,我还主动分担了大部分的家务。可是,为此却受到一些非议,有人说我是“妻管严”,太“掉价”,没有男子汉大丈夫的气派。对于这种议论我有些想不通,难道说尊重妻子就是“妻管严”吗? 汪江平汪江平同志:

首先应当肯定,你们这种夫妻关系是新型的,平等的,是值得赞扬的。我国的《婚姻法》中提出:“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夫妻关系不存在谁依附于谁的关系,而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夫妻之间应当互敬互爱,有事共同商量,尤其是做丈夫的,不能独断专行,什么事都是自己说了算。

由于我们国家有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尚未完全清除。有的人“大男子主义”的气味甚浓,把自己摆在了不恰当的位置上。有的甚至把妻子视为奴仆,认为妻子就是侍候自己的。把丈夫做家务活视为“掉价”,把尊重妻子,有事同妻子商量视为“妻管严”。应当说,这种思想仍然是一种封建思想的残余,以这样一种思想来处理夫妻关系,是不正确的。

夫妻互敬互爱,自古以来就曾被人们视为一种美德。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和邓颖超同志提出的夫妻八互:互敬,互信,互学,互助,互让,互谅,互慰,互勉,就是一种平等的夫妻关系。要建立精神文明的家庭,就应当向周总理和邓颖超同志学习,努力做到夫妻“八互”,建立一种新型的夫妻关系。

江平同志,希望你不要受那些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使你们夫妻更加和睦相处,团结友爱。

祝你们家庭美满幸福。 杨景赞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