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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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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发”与“该发”

张启文

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实物,这是改革中新出现的诸种不正之风的一种。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无疑是正确的,不少地方已取得显著成效。不煞住这种歪风,改革难以顺利进行,任其发展下去,还会腐蚀党的肌体,毁掉一大批干部。误国误民,危害无穷。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制止“滥发”的同时,却把一些“该发”的也停了下来。如过去给职工发的合理的奖金、福利,因怕被说成搞不正之风,而不敢再发了;给一些在技术改革中作出了贡献,有所发明创造的,该给予奖励的也不敢奖励了。这些作法,显然是不恰当的,必然会影响群众工作生产的积极性。

必须把“滥发”与“该发”,区别开来。滥者,过度、无节制之谓也。即不顾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不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而把个人或局部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甚至不惜弄虚作假,坑害国家肥个人和小团体。“该发”则是指政策允许、劳动该得的。如果在国家政策容许的情况下,又不超越企业自主权的范围,“该发”的发,该奖的奖,就更能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起到奖勤罚懒,激励先进的作用。这里面关键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划清政策界限,把刹歪风,树正气和改革溶为一起,真正起到保护改革,促进改革的作用,而不是回到吃大锅饭的老路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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