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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5年05月10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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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再婚后患多

我认为宋继福、宋继英同志的忧虑是正确的,因为我正处于这个窘境。

三年前,我父亲再婚了。那时,我在外地工作,弟弟在上高中。继母曾是街道的临时清洁工,没有生养过子女,婚后由我父供养。她待我父还好,但脾气有些古怪,对我们时好时坏。对家庭出现的这位第三者,我们也觉得别扭。弟弟工作后,和继母的关系越来越僵,后因琐事互不相让大吵一场,一气之下搬进单位去住,不肯回家。父亲常感到十分惆怅,身体也日趋力衰,终因脑溢血一病不起。经领导照顾,我与丈夫调进父亲单位,和父亲住在一起(我家有两间房)。

父亲病故后,继母的生活给养成了问题。我是出门的闺女,又有家庭:弟弟早和继母断了来往,我们都不能赡养她,她靠父亲部分遗蓄尚可过活。已五个月了,我们彼此觉得很尴尬。一起过吧,感情实在不合;劝她离走,真是“父演‘喜迎门’、儿唱‘墙头记’”了。听说有人要给她找个养婿,如果是上门和我们住在一起,天啊!我可怎么生活?

老人短暂的婚姻给儿女留下精神刨伤和种种后患已不乏其例。难道人老了就只想自己,不再为儿女了吗?象宋继福、宋继英同志的父亲,若大的年纪,所谓再婚只不过是觅个“同床保姆”而已,倘若为了照顾老人病体,劝其老父找位保姆最好。 咸阳国棉七厂 程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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