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85年05月28日
第3版
03

这样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编辑同志:

 随着党中央纠正新的不正之风有关通知精神的落实,纠正了乱发奖金和随意动用公款制作各种服装等不正之风。但在禁止之前,有的单位和部门签订的有关购销服装和其他东西的合同,现在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合同是否继续生效? 白水县 阎继合 谢燃

阎继合、谢燃同志:

编辑转来你的信,现答复如下: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经济目的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来信所谈之合同,很明显,是为了乱发奖金,随意动用公款等不正之风,直接违背财经纪律及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七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此类合同从订立时起就应为无效合同。合同虽属无效,但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却应当补偿(《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当事人双方应主动协商,协商不成,可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合同签订地及合同覆行地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胡献英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