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乌纱”岂能赎尽罪溪柳
闲暇无事,翻阅报纸,常可看到这样一些报道:
对官僚主义严重、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A,撤销其x长职务;
对买空卖空、制造假货的B,撤销其x长职务:
对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C,撤销其x长职务。
……
看着这些“削职为民”的处理决定,我突然想,倘若这些人都是一些无职可撤的“布衣老百姓”又该怎么处置呢?国籍乃至球籍既然无法撤掉,那就只能是这样一种情景了:
对违章操作、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的A,判处……:对买空卖空、制造假贷的B,判处……; 对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的C,判处……。
……
战争年代,有“立功赎罪”即“戴罪立功”之说,但那都是在先定了罪之后,才去立功赎罪的。况且,要立功,就得真正为人民作出一些突出成绩来,甚至要用鲜血和生命去换取,这确实不很容易。到了歌舞升平的今日,那些对党对人民犯下罪过的“公仆”,却只以一顶现成的“乌纱帽”来“赎”罪,便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了百了,万事大吉了。这岂不是给那些为了房子、票子、儿子、妻子而“豁出去我这个官不当了”的人大开“避难”之门了吗?
除了撤职之外,当罚则罚,当抓则抓,当判则判。总之,一定不能让这些人感到“划算”。否则,利欲熏心的“英雄好汉”们是不怕撤职的,因为丢了官,“我依旧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