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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5年12月13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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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搞冶炼殃及四邻

编辑同志:

在我们住房附近有一个废旧物资冶炼厂,专门冶炼回收来的度铅、锌渣等有毒金属物。他们的冶炼炉、烟囱距我们住房只有一矮墙之隔。整天整夜鼓风机轰轰隆隆,敲击打砸声吵得人无法休息,黑黄烟尘带着令人窒息的臭气,呛得人喘不过气来。我们有的同志和家属现在已有产重的中毒症状:头晕,呕吐,不想吃东西,皮肤搔痒、糜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解决这里的污染问题。西安市灞桥区洪庆乡

惠东村十六名在外职工

收到群众来信后,我们立即在当地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信中反映的情况属实。

这个厂是惠东大队经办而由个人承包的小企业。一九八三年开办以来,主要从事铜、铅的冶炼兼加工纸灰工作。去年以来,这个厂的承包者为扩大经济效益,多赚钱,未经环保部门的审验和工商管理部门的批准,擅自扩大经营范围,在无任何环保装置的情况下,用废旧汽车电瓶生产还原毛铅。每天投入冶炼炉中的废铅约八吨,两台七十五瓦的鼓风机日夜轰鸣,黑烟裹着难闻的气味和粉尘直往居民屋里钻,铅蒸气夹着酸雾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该厂位于群众住宅区中央,一溜约五十米长的工棚傍着民房,工棚的房檐水几乎都可以流到居民的院子里。一个黑乎乎的冶炼炉卧在距居民住房不足五米的地方,旁边堆满了破破烂烂的电瓶铅板,一座二十三米高的烟囱傲立在民房旁边。未见到其他环保装置,工人也缺乏必要的劳保用品,连隔热的工作服都没有,

这个厂在建造冶炼炉时,一个帮忙设计的大厂工程师就曾指出选址不当,但未能引起厂方重视。群众要求他们搬迁,回答是:“这个炉子我花了一万元,不能搬,要告你告去。”

目前这个厂已和外单位签订了八六年的供货合同,看来短期内很难解决问题,环保部门应该认真管一管。

本报记者 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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