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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6年04月01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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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莫违法报私仇

周作成 陈怀芳

农村姑娘蔡某,在拾棉花的时侯,与连畔种地的刘某发生了争吵,刘某跑回家,把争吵的事情告诉丈夫张某,张某一听,立即拿了一根柳木棍子,到棉花地里把蔡某痛打一顿,使蔡某的身心健康受到损

害。蔡某养伤数日之后,她没有告诉任何亲属,就自备了一把尖刀,准备伺机杀害张某。一日,附近的镇上逢集,蔡某暗藏凶器,走到正在摆摊卖青菜的张某背后,突然在张某的后腰里狠剌一刀,然后乘乱跑回村里,冲进张某家中,以残忍的手段把张某夫妇八岁的独生儿了杀害。结果,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两个刚刚长大成人的男青年,从母亲口中得知,生父在“武斗”最厉害的那年夏天,被某县某乡的李某“修理”致死。弟兄俩就根据母亲的授意,商量了报仇的办法,很快准备好两把尖刀,在交通不便的情况下,骑上自行车日行百余里,终于访问到了当年惨害他们父亲的李某所居住的村庄。当弟兄俩进了村子,向一位周姓农村老汉打听李某的家在哪儿时,这位周老汉看出他们来意不善,就把他们请进自己家里,一边烟茶招待,一边问明了他们寻李某何事,然后拉开话题,介绍了李某当年因打死人命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情况,还用自己所知道的“法律基本常识”,向两个小伙子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对他们晓以利害。这两个男青年听了周老汉的“报复会导致恶性循环”的教育,收回了自己的糊涂念头,向周老汉连连表示感谢,高高兴兴地骑上自行车回家去了。 

在日常生活中,常有少数法盲在“一气之勇”或别人的挑唆下,因报私仇致人重伤或死亡,结果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象前面说到的农民张某和姑娘蔡某,遇到纠纷不能冷静处理,目无法纪,结果给自己和家庭后代结下了令人遗憾的冤家对头。蔡某又因杀人而走上了犯罪道路。象那两个男青年的母亲,授意让两个儿子为丈夫报仇,这种教唆儿子杀人报仇的方法,更不足取。要是两个儿子因杀人罪被依法判刑,那就后悔莫及了。希望人们都能象周老汉那样,自觉宣传遵纪守法,让大家懂得,发生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应当找当地调解人员或人民法院解决,而自作主张的报复杀人或致人重伤行为,必然会导致恶性循环!也希望法制观念淡薄的同志,通过订阅法制报刊等方法,提高自己的法律常识,使自己懂得,在我国法制已经基本建全的今天,怎样才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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