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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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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的东西最好偷”

一个盗窃犯在谈偷盗“经验”时说:“公家的东西最好偷”。不幸言中,事实一再印证了这个盗贼的“经验”。

近一两年,报端揭露的大大小小的盗窃犯及其团伙,他们是那样轻而易举地盗窃了公家的财物。小至烟酒水果、自行车、电视机,大到成匹的高级呢料,成堆的钢筋、铜、铝。甚至大捆大捆的人民币,偷起来如入无人之境,而被盗单位有的竟毫无觉察。

难道被盗单位没有规章制度?有,不但有,有的地方还多到几十条,且赫然地挂在墙上,但那却是样子货,没有人检查落实。也没有人执行。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治安保卫工作是小事,根本无需劳自己的大笃去抓去管。有的领导对公家的财产极不重视,反正不是自己的,即使被偷了,也不追不查,甚至大笔一挥,报损耗,摊入成本。决不把问题上交。上边知道了来查,也拒不承认,结果更形成了“公家的东西最好偷”。

我想,如果给有关领导和执事人落实了责任,规定公家的东西若被偷了,要查责任,要踣偿经济损失,重者要受法律制裁,这样恐怕公家的东西就不好偷了吧?!(耕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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