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大裂变
——关于现代婚姻的痛苦思考
苏晓康
案情没有下文,据了解,时下的离婚案只要稍为棘手一些的,大多都得“二进宫”、“三进宫”才能了结,而许多当事人也都感叹这离婚若不脱层皮是别想过关的,遭过此难的人也常劝后来者不到万不得己别去闯这“鬼门关。”
呜呼,离婚之难,难于上青天!沉思录(一)一个律师的内心独白
他叫李勇极,张友渔教授六十年代的研究生,原在法学研究所做助理研究员,后为将陕西农村的“糟糠之妻”调来北京,忍痛离开法学所到京郊一所警官学校当教员,又兼做律师。在1981年春那场轰动全国的著名离婚案中,他但任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并将自己对此案的看法撰文发表。成为所谓“感情说”的主要代表。然而,他的理论又恰与他个人的不幸婚姻处于一种绝妙的矛盾之中。
别人说我是“主离派”,并没屈说了我。你看,我又写文章阐述“感情说”,又总给提出离婚的当事人辩护,办了不少很棘手的案子,自然不敢推托这个封号了。可我却并不因此而闹离婚。主离的人反倒不离婚,有点奇怪是吧?我倒觉得这在中国是很正常的,就像有的人员然常常发表文章鼓吹正统观念,而自己婚姻并不幸福,内心很痛苦一样。也许这两者都是悲剧,但我至少是骗住自己之后绝不骗别人。没有感情的婚姻还不是一种互相欺骗?只是我久而久之把它看淡了,不想为它再付出感情之外的其它栖牲了。
感情这东西,说不清也道不明,很细腻又很微妙,由于它只能是发自人类内心的精神现象,一般来说,也只有每个人对自己的感情拥有发言权,别的人既无法强求它,也无权妄加评论。一个人说他同妻子感情破裂了,我们就得让他拿出证据来,而许多人其实是说不清楚的。有人认为感情是双方的,你单方面说没感情那不能成立,说实在,这是很荒谬的。我们有不少搞法的人总把感情看作一种很具体、很简单、可以在法院的桌面上摔摔打打、捏捏攥攥的物件、你要对他们说,我和妻子没有共同语言,那等于白说。他们会说:什么叫共同语言?两条叫驴吼出声来还不一样呢,两张嘴巴还能说出一样的话来!
但我知道,文化层次上的差别,确是一个让人要命的隔膜,它像一片沙漠似的把人心隔开,有时又象绝缘体一样难以穿透。我是深有体会的。我那老婆是我爹给包办的,五五年那阵陕西农村早婚和买卖婚姻都很严重,我爹瞅她家只要二百多块钱的礼,觉得挺便宜,就把亲给定了。其实她家也是等这笔钱给她哥娶亲呢。那年我还在上高中,爹就逼我结婚,我不干,傻乎乎的还想去找政府告我爹,他骂我:“你这娃子咋会越读书越笨,这二百块饯是我一把汗一把血赚出来的,退亲就得人财两空,你要不肯娶她,就给我停学回家种地,养活你自己!”这一招真厉害,因为我想继续上学呀!填不饱肚子的农民压根儿不知道什么叫婚姻自由,也绝不会让儿子有种自由。我读了这十几年书,她种了十几年地,到一块儿也没话可说,就是默默地生儿育女,大半辈子也就这么过来了,当然内心也很痛苦,也从来没有麻木过。因为我老得办案子,常常要听别人倾诉这种痛苦,老能在他们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所以我很能理解这种痛苦。我办离婚案胜诉多于败诉,原因大概也在这里。痛苦就装在我心里,我能掂量得出来。
话又说回来,你自己为什么就要忍着呢?其实我心里很清楚,虽然有了新婚姻法,但中国还没到能把法律和道德分开的程度,我办案子也是这样,尽管老可以替当事人解除死亡婚姻,却决不在道义上支持有过失的一方。我自己是研究生毕业,又在研究机关里工作了二十多年,想跟农村的老婆离婚,那还不是标准的“陈世美”吗?也许有的人觉得为了离婚当陈世美也情愿,不少人也就是这么干的,可我却不能。我有我的事业要干,我替别人打离婚官司,“主离派”的名声在外,我要闹离婚,有人就会说你小子的“感情说”原来是为自己服务的,这样就把事情整个庸俗化了。我宁可忍受,也不愿玷污了我的观点。不仅忍受,我还得牺牲更多一些东西,把老婆从农村凋到京郊,我也从市中心迁到郊外,死心踏地的维持这个家庭。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办案子、写文章了。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