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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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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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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讲点“儿童不宜”

刘佩林

根据老舍的名著《月牙儿》改编的同名电影上映后,我发现青岛市上映广告上写有“儿童不宜观看此片”的告示。笔者看电影甚少,更没有观看过《月牙儿》这部影片,故不敢贸然断言此片“宜与不宜”。不过,从中我倒受到一点启发,就是有些电影和电视对儿童来说的确是不适宜的。

现在,我们的电影和电视绝大部分是不分长幼的,颇有些象一些药品广告所说的那样“老幼咸宜”。电影的上映,电视的播出,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对观众不加任何限制,只要手中有影票、录像票,家中有电视机就可以尽情地观看。据我所知,在一些国家和地市凡是上映不宜儿童观看的电影时,门口都挂有告示牌,谢绝儿童入场。

成人和儿童在接受能力,分辨是非的能力等方面差距是很大的,一部对成年人有教育意义的影视,很可能会对孩子们产生不良影响。君不见,一部部武打片吸引了多少儿童去练醉拳、醉棍,就连两三岁的小孩也会象那些武林高手一样“嘿嘿”地喊两声,然后伸几下小胳膊、小腿;一部部凶杀片使多少儿童受到惊吓,胆子变小,彻夜不安,恶梦接连;一部部爱情生活片,竟使得情窦未开的一、二年级的小学生也知道接吻拥抱。

很难想象孩子们能从这些爱情片、打斗片、凶杀片中吸取什么营养,受到什么教育。因此,亟切盼望有关部门和领导能在影视的上映播出上把把关,讲点“儿童不宜”,管理好大屏幕电视录像场所,以保证儿童们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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