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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9月19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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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挂名”小议

陈更新

实行厂长负责制以来,厂内生产指挥、经营管理由厂长全权负责,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一些单位的同志把厂长负责制误解为,凡事都要厂长亲自挂帅。于是,质量办公室由厂长牵头,安全委员会由厂长作主,爱国卫生委员会由厂长主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厂长当家……任何组织都要把厂长的名字挂上。好象不如此,就违背厂长负责制的原则,就任何事情也办不成。

殊不知,由于“挂名”太多,不仅分散了厂长精力,而且也捆住了厂长的手脚,往往误了企业大计。那就真的成了“挂名”厂长。

“挂名”之举,有些是上级主管部门造成的。他们在下达某项工作任务时,点名要厂长亲自挂帅、负责。实际上,这是对下属单位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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