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现了十一家入股集资兴办的“民间银行”,它们的一半股金来自私人。这种城市信用社,具有与国家银行同样的存款放款权,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经营灵活多样。能够办理一些国家银行尚不宜办理的金融业务,比如为来京采购者办理临时存款,为私人贷款购买住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