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电子计算机“犯罪”严重
小吉
日本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社会,遍布在全国各地的电子计算机,已有几百万台之多。然而,谁也未曾料到,随着电子计算机的使用和普及,犯罪分子正逐渐将其罪恶之手伸向电子计算机。他们有的利用现金卡非法从现金自付机提取现金;有的盗用电子计算机的口令;有的损坏电子计算机的磁带,涂改或消除其运行程序,不正当输入或取得数据等等。其中,利用现金自付机犯罪的案件,尤为突出。例如,日本电报电话公司一职员,从公司通信电路上盗录银行的联机交易数据,把它印录在自己的清算卡上,然后持卡片从三处电子计算机中提取出112万日元。类似这样的犯罪案件,这几年急剧上升。1975年发生8件,1980发生了212件,1984年猛增到723件,增加了90.4倍;1986年则突破了1000件大关。
日益上升的电子计算机“犯罪”,引起了日本各界的极大震惊和不安。警察当局、执法机关、学术理论界纷纷为此找对策。例如,日本警察厅于1980年成立了“电子计算机犯罪对策研究会”;日本警察大学在1983年设置了“电子计算机犯罪侦查专科”;日本法学界多次举办了“电子计算机犯罪在刑法上应构成什么罪”等问题的讨论。许多法学人士认定这是盗窃罪和诈骗罪。
目前日本对电子计算机的安全对策仍相当落后。日本警察厅在19
85年6月的一份调查报告中说,日本有37%的企业完全没有采取禁止出入电子计算机工作室的措施,有60%的企业没有设置任何防止犯罪的设备。为此,有关人士呼吁:必须大力进行防止电子计算犯罪的宣传教育;加强电子计算机的管理;考虑在电子计算机上装入保障安全功能的装置;完善法律制度,采取立法措施,严厉打击犯罪。他们认为,如果对电子计算机犯罪行为不及时采取对策,它将势必发展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其后果将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