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忌讳
牛酉啸
关于分配政策,赵紫阳同志在十三大报告中说得很明晰:“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的劳动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
根据上述精神,笔者认为,对作出了贡献的企业家,不仅要对他们的收入按责权利原则作出明确的规定,贡献大要多得,而且在宣传上要增加这一类人物先富起来的宣传份量。这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武装的深度和宣传工作的思想解放程度的一个检验。
对脱颖而出的优秀改革家,他们对改革事业的贡献和工作经验如何如何,无疑是要宣扬的,但他们应得的报酬,他们先富起来的实况,也要加以介绍,不必忌讳,无须绕着弯子在宣扬崇高的先进思想下一笔带过。时下,留在人们脑海中的印象是;他们应得的奖金,由于种种原因不敢收受。即使是应得的,若数额高,或少收;或名义上受,却立即将款项捐赠给福利单位、××基金会等;或放弃。因为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嘛。如果有勇敢者如数收受后,而没有要求“同喜”、“借贷”的呼声,没有红眼病的眄视和腹非,那就阿弥陀佛了。
企业家有大有小,先富起来的程度也有高有低,他们既然能脱颖而出,就可宣扬,使人们清楚的知道;先富起来,不是一句动人心弦的口号,而是现实。可以看得见,摸得着。企业家一马当先,造成万马奔腾的形势,不正是我们时代的光彩和骄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