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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2月06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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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入服装店抢劫伤人

张国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本报讯 2月2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抢劫犯张国兴、林贵涛有期徒刑10年、6年。

罪犯张国兴、林贵涛原系西航公司工人。去年11月6日深夜1时许,他们闯进本市徐家湾个体户航航服装店。张犯操起该店裁剪衣服用的剪刀,胁迫店员艾某拿钱,艾某刚说了声“没钱”,张国兴就手执剪刀将艾的胸部、臀部戳伤。当艾交出身上仅有的0.44元后,张嫌钱少,将钱随手扔了。林贵涛挥拳猛击店员朱某的脸部,并强行对另一店员进行搜身。

正当二犯作案之时,被公安人员发现。张国兴,林宾涛仓惶逃窜。公安人员紧追不舍,终将他们抓获归案。

(徐毅)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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