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略谈职代会的权力
杨湘如
职工代表大会都有哪些权力,如何行使这些权力?这是职工十分关心的事情。
就其性质来讲,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对生产经营管理没有最高的决策权,不能成为“权力机构”。这是因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以国家为代表的全国人民所有,而不是一个企业的全体职工所有。企业管理的权力要根据国家授权而定,实行厂长负责制就是国家把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权授给了厂长和以厂长为首的管理委员会。所以,全民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后,职工只能是参加管理企业,而不是直接管理企业,由此职代会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参加”管理的“权力机构”,而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正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样,既能保证厂长负责制的实行,又能体现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但是,对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来说,由于它的性质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不同,它是本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的。所以它的职代会可以决定企业一切重大问题、选举企业行政领导人,因而可以成为企业的权力机构。
就其行使的权力来讲,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代会有审议建设权、有审议通过权、有审议决定权。但是有人认为只有这三个“审议”权,会削弱职代会的权力,会降低职代会地位。我认为:不会的。从审议建议权来说,职代会有权对有关生产经营计划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决策权虽归厂长和以厂长为首的管理委员会,但审议后还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厂长和多数职工代表意见一致,职代会可以作出实施的决议,监督厂长执行,动员全体职工为落实决议而努力。从审议通过权来说,有关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福利基金使用 奖惩兑现,以及企业重要规章制度方面的重大问题 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公布实施。否则,一概无效。从审议决定权来说,有关职工生产福利待遇方面的重大问题,必须通过职代会审议决定,职代会具有的这三种不同类的权力,既划清了职代会与厂长之间的权责范围,又有利于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维护职代会的权威。
我认为,与职代会具有的三种不同类型权力的同时,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修改,按法律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职代会对企业各级领导有评议监督权、对厂长(经理)有推荐或选举权;职工代表可以参加以厂长为首的管理委员会,协助厂长进行生产经营决策,职代会还可设立若干小组,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所有这些,都是职代会的权力。
对于职代会的权力,职工代表、广大职工应该认识它,珍惜它,并正确行使,把主人翁地位,主人翁权力、主人翁职责联结在一起,不断深化企业改革,把民主管理推进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