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招生办就成人学校招生中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最近,不少单位、考生来信来访询问我省今年成人学校招生如何试行“预科生”、“资格生”、“免试生”的问题。为此,本报记者走访了省招生办有关负责人。
问:成人高校招收“预科生”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凡参加今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于1982年以来,被地(市)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模范教师,优秀党员称号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警察荣立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华)侨子女、烈士子女(配偶)、台湾省籍和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山区县、乡镇企事业单位、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以及野外,井下,远洋第一线的生产业务骨干考生,均可报考。
问:怎样报考成人高校“预科生”?
答;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推荐后,可在3月20日至31日报名,报名时,应在《照顾考生证明表》规定的栏目内填入报考预科班志愿(一般应填省内的有关成人高校),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学习的经费、时间签署意见。
问:怎样录取“预科生”和举办“预科班”?
答: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按规定降分照顾后仍未被录取的,如果报考了预科班志愿,将适当降分按志愿录为有关成人高校的“预科生”。对各成人高校录取的“预科生”将采取在西安定点集中办班,脱产一年,补习高中文化课,学习期满,经学校考试,合格者报省招生办审查批准后,直接升入原录取的有关成人高校对口专业学习。
问:试行“资格生”是怎么回事?
答:凡参加今年全国各类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因报考学校录取满额,或报考学校录取数达不到办班名额而取消招生计划而停止招生,又未报调剂学校的考生:虽报调剂学校,经调剂后仍来被录取的考生,经省招办核实后,审定为保留录取资格的“资格生”,并发给“资格生”成绩证,在以后的两年内,“资格生”可持单位同意上学的证明和本人准考证到各县(区)招生办报名,办理有关手续,参加当年录取。
问:成人中专试招“免试生”是怎么回事?
答:我省规定,各类成人中专可以接收先进模范人物免试入学(即“免试生”)。
问:“免试生”的对象是什么?
答:“免试生”的对象是符合成人中专报考条件并获得地(市)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警察荣立三等功者均可招收为“免试生”。
问:“免试生”怎样办理有关手续?
答: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首先和有关的成人中专学校联系(该校今年有成人中专招生计划),征得该校同意后,可持本单位的推荐材料,荣誉证书复印件,到该成人中专学校登记,先经学校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学校集体直接到省招生办报名,再经省招生办审查同意后,办理“免试生”备案手续。备案手续应于全省成人学校招生报名结束时间(3月31日)以前办理完毕。
问:“免试生”还需要补习文化课吗?
答:“免试生”应于四月份提前入学,脱产一段时间在校补习初中文化课。学习期满,学校进行测试,成绩合格者,由省招生学校报省招生办审查批准,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直接升入有关成人中专对口专业学习。
(陈先广)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