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如何维护职工具体利益
湘如
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工会等群众团体“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群众的具体利益”。由此看来,工会的基本职能就是要在维护职工具体利益上下功夫。
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从政治上讲,就是保护职工的民主权利、主人翁地位。从生产和工作上讲,就是要保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发明创造权利,改善职工劳动,工作、学习,文化、生活条件和环境。从分配上讲,就是要保护职工享有的工资与奖金待遇,劳保福利待遇,住宅事受待遇,以及其它诸方面应该享受的具体利益待遇。为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一,工会要着力改变“官衙们”倾向,从“官办工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真正摆脱党委“工作部门”、行政“工作科室”的现状,使工会工作从党委“统揽”、行政“统管”、“工会”“照办”的环境中分割出来,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第二,解决职能分开的问题。把那些工会不该干的事,还给党、政机关,第三,上一级工会要为下一级工会服务,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联系群众,广交朋友,和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第四,强化民主对话、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形式和机能,用制度的,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未,促使干部秉公办事,真正成为人民公仆。第五,工会干部要消除“怕”字,树立起“敢”字,对侵犯职工利益的行为要坚决反对,真正成为信得过、靠得住的职工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