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加班加点与“满负荷”
在推广张兴让“满负荷工作法”中,有些领导和职工认为,我们单位经常加班加点,已经“超负荷”,因此,不需要搞什么“满负荷”了。
实际上,“满负荷工作法”指的是达到额定数值的一种最佳状况。经常加班加点,并不意味就达到了“满负荷”,更不能说明己经“超负荷”。例如,有些单位不注重实际工作效率,习惯于大轰大嗡,搞什么“大战x季度,大战红x月,大战XX天”,“8小时内夺高产,8小时外做贡献”。然而,大战之后是小战,大干之后是大歇,高产之后是低产。有的习惯于疲劳战术,8小时内明明可以干完的活,却非要加班加点。虽然每天工作长达10几个小时,但实际工作量与8小时差不多。这样的“超负荷”实际上是“低负荷”,是一种不科学的不讲求时效的工作方法。
可见,经常加班加点的单位,并非就“超负荷”、“满负荷”了。而恰恰需要认真学习和推广“满负荷工作法”,树立新的时效观念,克服拖拉松散工作作风,讲究工作效率,实行科学管理,杜绝实为“低负荷”的“超负荷”,从而真正达到8小时内的“满负荷”,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罗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