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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4月23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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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尊重工会和职代会在企业的法律地位

  (上接1版)是当之无愧的企业“三大民主”的主要组织者。企业的“三大民主”搞好了,就可以较好地协调利益关系,调节内部矛盾,把厂长正确的决策指挥变成职工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成为推动生产的动力。而这正是工会、职代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目标。经验还证明,工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必须有职有权,能够按照职工的意愿和党、国家的方针政策,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作为社会政治团体,不仅有它组织上的独立性,而且有不同于党组织和政府的职能,决不能把工会当作党委或行政直接指挥下的一个部门。今后,只要工会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就理应得到党委的支持和行政的尊重。

《企业法》本质上是改革法。因此,实施《企业法》的过程,将是一个进一步总织经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的过程。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人们对工会、职代会在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有越来越多的厂长,从切身经验中认识到,工会、职代会是自己不可缺少的靠山和后盾。但是,由于多年来形成的传统偏见尚未完全消除,加之企业党组织职能转变后,工会、职代会同行政之间的摩擦变得突出起来,因而在一些地方,对工会、职代会的种种担心和责难也随之增加。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企业法》,有必要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讨论,以利于增进理解和统一认识,更加协调一致地做好工作。

有的同志担心,强调工会、职代会代表维护职工利益,独立自主地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权,将会把几架马车强加给企业,对厂长在深化改革、搞活企业、发展生产中行使职权是一种牵制和阻力。我们认为,深化改革,搞活企业,发展生产,这是企业各种组织包括工会、职代会共同的根本利益和中心任务。工会、职代会对厂长的决策指挥,首先是积极的支持和合作,包括集中群众智慧为厂长正确决策出谋献计,依靠群众力量使厂长决策目标得到贯彻实现,等等。只有当厂长的决策指挥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时候,工会、职代会才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制约。这种监督和制约不是要使矛盾激化和扩大,而是要使矛盾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实质上也是对厂长的一种帮助和支持。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都要与其它事物发生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厂长负责制也是如此。一个据有全面负责权力的厂长,如果没有某些必要的约束机制,无论对企业或厂长个人来说都并非是好事。

也有些同志认为,工会、职代会代表维护职工利益,往往是反映落后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替落后职工说话,因而只能起清极作用。我们认为,由于工会、职代会联系和代表着广大职工群众,因此,他们想问题、提意见,不能只从少数先进分子出发,而必须着眼于职工的大多数。这对任何企业领导者来说都是同样需要的。何况,先进与落后不能用领导者的需求好恶去衡量。即使是后进者,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也同样应当予以重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职工内部出现了具体利益多元化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企业领导者善于兼听各方面的不同意见,才能更好地总揽全局,驾驭矛盾,协调各种利益关系,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工会、职代会作为民意的代表,是企业领导者了解职工心理信息的一条主要渠道。如果不重视利用这个渠道,甚至以“代表落后”为由堵塞这个渠道,将使领导者孤立于群众之外,是很不明智的。

还有的同志认为,工会、职代会只要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企业办不好厂长要负责,而工会、职代会却不负什么责任,这种不承担义务的权利只能是空的。我们认为,权利与义务应当是统一的。事实上《企业法》不仅规定了工会、职代会的权利,也规定了必须履行的义务。对于这些义务,工会、职代会同样要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一现在工会、一职代会同样也在改革,也要接受上下监督,特别是来自群众的公开监督,这些都是没有疑义的,这里需要说明的一个问题是,在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后,固然厂长要承担责任和风险,但全体职工也同时乘担着责任和风险。实际上,一旦企业亏损或破产,厂长个人承担的责任是极为有限的,而广大职工则将承受失去生活来源和被迫重新就业这样的后果。因此,那种认为工会、职代会的权利是没有义务、不负责任的权利的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我们应当共同努力,把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很好地统一起来,使他们同呼、共命运,共同为企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贡献。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业的权力。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必须着眼于实效,着眼于调动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致力于基本制度的完善。”《企业法》关于工会、职代会法律地位的规定,体现了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是调动基层和群众积极性,挖掘企业潜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我们工会工作者要全面领会和撑握《企业法》的基本精神,在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总目标下,发扬工会组织的特色,不断研究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努力把我们的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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