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学习企业法以法办企业
咸阳市渭城区部分省劳模和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企业法
本报讯 “现在企业有了根本法!”这是渭城区部分企业工会主席和省劳模在区工会召开的学习企业法座谈会上的共同认识。
与会同志联系所在单位的实际,深有感慨地说:“颁布企业法本身就是我国9年多来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为加快和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了法律保证。”有的基层工会主席指出:“企业法不仅是7年来实行厂长负责制的经验结晶,也是进一步提高和不断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需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法!”它明确规定了工会、职代会的权力、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工会工作“独立自主”的原则,为进一步理顺企业党政工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区搬运公司驻面粉厂装卸队队长、省劳动模范李宏先高兴地说:“企业法重申了我们工人的地位和权利,我们一定要按照党的十三大精神大胆开拓,积极支持公司经理深化改革的决策和措施,努力把我队的民主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座谈会上,大家还就学习、宣传和贯彻企业法的问题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郭彦侠 曹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