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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5月21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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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酿苦酒

1月24日凌晨5时许,某建筑公司刘师傅11岁的女孩哭哭啼啼,叫开了妈妈的房门。刘的妻子见女儿只穿着贴身衬衫,在寒夜里冻得瑟瑟发抖,忙把女儿搂到怀里问:“出了啥子事?”

原来刘师傅一家人住在公司的半问宿舍里。前几天,刘的岳母进城治病又住在女婿家。这样,本来就住得拥挤的小屋更是拥挤不堪。正好刘师傅对门的张某家在城郊,宿舍里常空着没人住。于是,刘师傅便借用他的宿舍让女儿暂住,谁知张某起了歹心,趁夜深人静之时将孩子糟踏了。

刘师傅夫妇听了女儿的哭诉,差点气了个半死。当天,由妻子领着女儿去医院检查,刘师傅带了两个徒弟同去城郊张某家算帐,张某自知理亏,连连下话求饶,愿意出钱“私了”。刘师傅也想到女儿年幼,名誉要紧,便答应“私了”。双方经过讨价还价,终于达成协议:由张某向刘家赔偿损失费和营养费2000元。因张手头没现金,便打了欠条,约定于2月2日前将这2000元付清。

刘师傅自以为“私了”既遮丑又得钱,是解决此事的上策。但谁料张某事后到处喊冤,反告刘师傅诬陷好人,一时闹得满城风雨。这时,刘师傅才知道自己干了糊涂事,不得不去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部门调查,证实了张某的强奸罪,张某被依法逮捕。对刘师傅“私了”的做法,公安人员也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傅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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