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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委书记强调从县级机关抓起
支持企业抵制摊派风
本报讯 在当前摊派“赞助”成风,企业难以忍受的情况下,富平县委书记张驰在对该县一些企业进行调查后表示:“县委坚决支持厂长以国务院《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为准则,拒绝任何单位的不合理摊派和赞助要求。”
5月下旬,富平县委书记张驰深入7家县属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县上有关部门和一些乡政府今年1月至5月向这些企业的摊派、“赞助”和罚款多达22项,总款额8.5万余元。厂长们叫苦不迭,企业难以忍受。张驰就此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企业厂长要有抵制摊派的意识,要不顾情面,不怕打击报复,敢于保护自身的合法经济利益;对检举、揭发、抵制摊派的有功人员,各级党政机关要予以表彰奖励。为此,他还特别强调,计划、财政、物价、税务、银行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摊派行为,制止无效时应移交审计机关立案处理。
本报通讯员 雷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