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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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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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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死亡法—安乐死

任捡

所谓安乐死,就是当一个人的生命不能用药物拯救的时候,采取一种人为的方法,让绝症患者在无痛苦、无恐惧中安乐死去。

近几年来,在国外,特别是西欧一些国家赞成安乐死的人士和组织大有增长之势,其中以荷兰、英国、联邦德国最为突出。丹麦、瑞典、瑞士和比利时也比较流行,就连生活在一些奉行天主教的国家的人们,也纷纷赶起这种时髦来,与此同时,安乐死协会的成员也在不断增加,仅荷兰一地,就有2万4千人之多,并且还有近10万人签订了志愿书,表示在他们生命垂危之际,不要使用延续生命的方法。

由于现代医学技术的高速发展,采用先进的设备和药物来延长一些患有绝症病人的生命,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这种“叫你想生不得生,想死不得死的人道主义”医疗方式,不仅给绝症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恐惧和肉体痛苦,而且也给社会及患者家庭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因此有人认为这种医疗方法是不必要和非人道的(不让那些危病人无痛苦地死去是不公平的)。作为安乐死,不仅可以减轻病人的痛苦,而且也可以减少社会和病人家属的压力,正因为如此,所以安乐死一出现,就受到一些人的拥护和欢迎。

在我国,对于安乐死目前还存在许多争论和分歧。有人认为,从伦理道德方面来讲,它是不人道的,但在实际中可以探索,也有人认为,作为“救死扶伤”的医务人员应该为抢救病人而奋斗不息;还有人认为,如其没完没了地在人间受罪,还不如痛痛快快地去享地狱之福。

前不久,邓颖超同志在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信中对安乐死表示同意。她说:我在几年前已经立下遗嘱,当我的生命结束用不着人工和药物延长寿命的时候,千万不要用抢救的方法。

总之,科技及医疗专家认为,无论法律制度如何,亦无论社会言论如何,安乐死必将成为世界一种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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