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检察院起诉一起特大贪污案
本报讯 10月7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与兴平县检察院侦查终结了覃正亚、刘伟贪污30万元的特大案件,并于近日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这是迄今我省查获的最大贪污案件。
这起案件,是去年5月陕西省兴平化肥厂纪委在调查一封检举覃正亚受贿信件时发现的。经纪委初步调查,发现覃正亚有重大贪污嫌疑,于去年9月报告了检察机关。咸阳市检察院和兴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一年来的内查外调,经证实该案是一起内外勾结,乘改革中一些制度尚未健全之机,利用采购工作之便侵吞国家财产的案件。主犯覃正亚,男,现年44岁,中共党员,系原兴平化肥厂供应科负责采购电器的计划员。该覃在1986年4月至1987年7月的一年多时间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勾结浙江省永嘉县江北乡个体户胡里仁、兴平县城关镇个体户刘伟等人,采取先为兴化厂从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西北分公司等国营单位开票购材料,分别由刘伟、胡里仁等个体户汇款给供货单位后,大幅度的提高单价另开假发票假运单,再由覃犯持假票回厂报销转款给个体户,共同分赃等手段,作案达18次,将原值12万元的村料提价为42万元,从中贪污30万元。
覃犯一伙的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将覃正亚、刘伟二犯提起公诉交付审判,对在逃的胡里仁犯另案处理,日前正在追捕之中。
(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