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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8年11月01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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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惠安化工厂工会向基层工会下放四项实权

国营惠安化工厂工会认真进行自身改革,打破过去那种权利过分集中的局面,向基层工会放权。

惠安化工厂工会过去因权利过于集中,不论大小事都得管,结果管死了基层,忙乱了自身,工作反而上不去,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还有意见。对此,厂工会深化自身改革,作出了向基层工会放权的决定:①下放全部会费。各基层工会的会费收入不再向厂工会上交,而由基层工会自己管理,用于开展适合本单位特点的文体娱乐和其它活动;②下放部分单位的职工困难补助费。厂工会依据各基层单位职工的构成,按照正常情况划拨困难补助费;③下放评比奖励权。各基层单位(分厂、处室)的先进工段、班组和个人一律由基层单位,按照工厂制定的评比条件进行评比和奖励。④下放了工作自主权。各基层工会开展一些活动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避免了工会工作一刀切的现象。

惠安化工厂工会由于下放了权力,从而搞活了基层工会工作,一些基层工会的负责人纷纷反映:“现在,基层工会有权有钱,工作好做多了。” (李述奎 任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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