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西安市职工物价站对十家大中型国营商店进行的一项调查表明——
租赁柜台已成社会公害
出租柜台这种经营形式和经营活动,当1987年初开始在西安的商业网点出现时,人们曾投之以新奇的目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曾为活跃市场、繁荣经济起过一定作用的经营形式大规模占据国营大中型商店后,已开始变味,甚至成了一种抬高物价、坑骗消费者的社会公害。
西安市职工物价计量监督总站最近就此对西安唐城百货大厦、西安百货大厦、前进鞋帽公司等10家大中型国营商店进行了调查。这次调查发现,10家商店除有联营者11.4户,占有294个柜台外,租赁者有99户,占有柜台达263个。其中西安市妇幼商店的租赁柜台占营业面积35%,营业额占到30%,花色品种占50%;前进鞋帽公司商店营业柜台的45%已被用于租赁;在其它被调查单位,这种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国营阵地轻易“失手”,个体经营者迅即“占领”,个中有着巨大的经济诱因。首先国营企业可以不投入资金、不占用人员、不承担风险而坐收渔利,而且甚至比自己经营获利更大。前进鞋帽公司一年仅从租赁柜台中,便可获利40多万元。西安百货大厦服装商场,两名职工承包后一年应上交利润15万元,而承包者将96个柜台以每月800元的单价予以出租,年收入竟达近百万元。可见无论对商场、对承包者都是一本万利的。
对于作为“黄盖”的租赁者来说,他们凭借国营商业的信誉、招牌、场地甚至帐号,推销自己的产品或贩运来的商品,从中渔利。据调查,80%以上的柜台租赁者是江浙一带的二道贩子。他们利用国家放开服装价格的有利条件,钻物价、商业等部门不管或难管的空子,大发横财。
对于整个社会流通领域和广大消费者来说,又是怎样的一种情况呢?
——国营“招牌”自毁,广大消费者上当吃亏。职工物价员们在检查的以上10个国营商业单位中,发现绝大部分出租柜台没有标志,挂有“租赁专柜”字样,营业员带有“租赁”胸徽的仅有3家。在这种鱼龙混杂、良莠同畦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识别哪家是国营,哪家是个体。这两年,消费者投诉柜台租赁者坑骗消费者事件日益增多。
——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额的租金、高额的利润,必然要追加到商品中去,转嫁给消费者。所以,抬高售价似乎已是柜台租赁者的“合理”行为。以服装为例,国营柜台批零加价率为14—16%,而租赁柜台却为16—20%,甚至更高。朱雀大厦去年租赁柜台出售的裙子,每件比国营柜台高出5元多;而前进鞋帽公司由租赁柜台出售的皮鞋,一般要高1至3元,甚至17元。西安百货大厦四楼出售的“考花呢大衣”,一样的货,两处差价竟达近50元。
一偷漏税款、损害国家利益。这些国营商店里的租赁柜台卖东西时,往往不开发票,即便开了发票,也由于容易理解的原因,税额与实际相差很悬殊。如某商场服装租赁柜台税收是按单台月销售额三千元定的,而实际上,他们旺季有时一天可达千余元。由于销售发票短缺,根本难以核查。
调查者认为,在商业改革中,对一些具有特色的商品和地段偏、场地宽、资金短、人手紧的小店铺,可在强化管理监督的情况下,鼓励其租赁有利于搞活市场,也许是适宜的。但对大中型国营企业来说,搞租赁柜台只能是弊大于利,是不可取的!
据悉,目前这一情况已引起了有关单位的注意。西安市人大和政协的一些代表和委员就此已向市政府提出了质询和建议。 本报记者 郝振宇
本报通讯员 施伍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