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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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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器质量低急用时突爆炸

事关人命 岂能粗制滥造整顿检查找出身边“炸弹”

本报讯 今年2月4日,在秦岭电厂救火中,由于一只灭火器发生爆炸,导致青年工人田崇义光荣牺牲。为此,消防监督部门呼吁:各企业对正在使用的不符合标准。没有生产厂家及合格证的灭火器应立即废弃,严防“定时炸弹”再次伤人。

据悉,这类事故在我省已发生三起,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发生爆炸的这只灭火器残余样品进行了检查分析后认为,该产品结构设计落后,焊接质量不合格导致整体强度降低,千粉在喷出管内结块堵塞粉管,造成滞压。(干粉灭火器是以高压氮气为动力,将贮存的千粉喷出的)是造成爆炸的原因。

据华阴县人民检察院调查,证实该灭火器系西安无线电三厂(现称西安高压陶瓷电容器厂)于1988年9月为秦岭电厂所检修的。由于检修工作没有原始记载,加之事故属多因一果,检察院不拟追究个人法律责任,但要求无线电三厂赔偿经济损失5500元。

另外,据知情人透露,这次救火所用灭火器中,除一个爆炸外,还有一个打不开,两个不喷粉。事后,秦岭电厂已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400多个灭火器就地销毁。

现已完全查清,灭火器质量不良是造成爆炸,夺走田崇义生命的主要原因。而质量不合格的灭火器材并不在少数。国家经委1987年对全国24个手提式灭火器生产厂家的产品抽查,合格率仅为7.1%。去年下半年,省消防监督部门抽查了6个企业,发现备用的灭火器中,有67%不合格,其中53%有严重缺陷。

另外据了解,有的单位和个体户在无审批手续,不具备维修条件的情况下开展维修灭火器业务,甚至使用假冒的灭火剂如肥皂水等进行灌装。造成严重的事故隐患。 (韩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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