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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9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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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电价

城镇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不在调价之列

本报讯 根据能源部和国家物价局有关规定,我省决定调整电价,增收燃料附加费,时间从今年元月算起。

这次调价幅度全省约平均每度电提高0.0232元,调价范围不包括城镇居民生活照明用电和全省46个贫困县的农业排灌用电;除对化肥行业生产用电、城市自来水用电以及公共电车用电继续维持去年增收的0.006元外,其余用电单位再增收0.02元燃料附加费。这次调价是因我省电网今年亏损严重。

(边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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