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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供电局开会吃喝送礼大肆挥霍
省监察厅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本报讯 商洛供电局在计量定级验收期间,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吃喝送礼、挥霍浪费国家资财6997.87元,有关人员受到处分。
1988年1月,原省计量局等单位对商洛供电局进行计量定级验收,商洛供电局负责会务工作,会期三天半,代表22人。此次会议吃喝费达4270.67元,招待烟、糖、水果等费用604.98元,购买毛毯、木耳等礼品费用2122.2.2元,平均每人每天耗资90.88元。
省监察厅决定:所有受礼人员全部退回礼品及折价款。建议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商洛供电局局长牛桂鱼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有关人员杨正芳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翟龙 罗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