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
今年教师节万名合同制公办教师将农转非
本报讯 近几年来,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要使教师这个职业成为社会上最羡慕的职业之一”的倡导,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的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不断得到提高。
从1985年第一届“教师节”至今,省教育厅每年都坚持表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几年来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中小学教师4043人,其中195名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和“陕西省劳动模范”。对从事教师工作满30年的,省上发给了“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同时,一大批中小学优秀分子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
近年来,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陕西省中小学行政人员职务工资实施方案》,解决了1985年以来招转的公办教师和“民师班”毕业学员定级工资问题。对1966年以前的高中毕业生,任教年满10年的,经过考试考核,发给了中师学历证书,并享受了中师的有关待遇。结合我省实际,省上先后将1.4万多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解决了学校行政人员、工人以及幼儿保育员的10%工资补贴,并将增加的工资和补贴,作为计发离、退休费待遇的基数。工资改革时,省委、省政府决定拿出3000万元,用于提高民办教师待遇,使平原地区每人每月增加了14元,山区增加了17元。今年“教师节”,省政府决定将1万名合同制公办教师的农村户口迁转为城镇户口。此外,省教育厅正在研究和制定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建立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制度的实施细则,起草解决民办教师老有所养的文件。
(李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