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效挂钩企业分配权增大
开始试行职工正常升级制度
本报讯 我省最近决定对实行工效挂钩的国营企业,开始试行职工正常升级制度。
截至去年底,我省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已有792户,职工达46.6万人。为进一步扩大企业的分配自主权,搞活企业内部分配,我省决定在这些企业试行职工正常升级制度。规定这些企业在保证工资总额中活的部分占有适当比例的前提下,可从新增效益工资中提出一部分,用于建立职工升级制度。职工的升级指标,在企业全面完成国家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的前提下,按效益工资的增长幅度提取,一般效益工资每增长1%,职工的升级面为3%,每年最高升级面不得超过40%,当年升级指标可转下年使用。职工升级的范围、对象、考核以及执行时间,由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确定,但一定要同落实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企业在安排职工升级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线,认真细致地研究定方案,并征求工会见,经职代会讨论通和报主管部门审批盾施。实行内部工资改的企业,职工升级标准可先按国家统一规定参考标准执行,职工升的固定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存,在岗分配办法,仍按企业内部工资改革的规定执行。
(于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