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映成趣的烦恼
仲 鹿
四年前,我由城里调到城外,按省上规定该拿一级浮动工资。但至今连根工资的毛也未捉住,其原因是拿不出毕业证原件。五十年代末中师毕业,倏忽已经三十个春秋,几经搬迁,历尽劫波,文革之初连我和妻子婚前的恋爱信都被勇士们抄去公布在专栏里了,丢失的岂只一个毕业证!
一次,我到审批工资的机关去询问情况。
“毕业证呢?”手里有权的公仆头也不抬地反问。
“丢了。我是咱们这儿管了几十年的干部,大家知道的……”
“不行,要毕业证说话。”官腔官脸告诉你没商讨的余地。怎么办呢?找母校补办一个吧,历史无情,它六二年就停办了。然而——
开证明,不行;写着时间和校名的毕业照片,不行;转抄档案,也不行。
真是哭不得笑不得,也怒不得言不得。我本想吼叫:“档案都不行,非原件不可,这是什么规矩?如果是给死了的人补工资也必须他本人签字吗?硬要死人站起来,除却巫山不是云,那就该连我的基本工资也停发了。象鞭打快牛一样用了几十年竟不知他是什么学历,该给浮动工货了却以文凭相卡,这是关心人还是遭踏人?”然而,我却没有吼,——于事无补,肯定还会落个“狂妄自大”的恶名。愤火,只能窝着暖肚皮,烦恼,也只有自我排遣了。
一日,整理旧书,忽见一张发黄了的折迭着的证书,赶忙呼唤妻子,以为毕业证“出土”了。岂料展开一看,原是结婚证,俩人都哑然失笑了。妻子开玩笑说:“这东西还得好好保存着。说不定,将来你老得走不动了,我去替你领工资,人家还要验呢:是不是夫妻?”
妻的幽默顿使我想起刘征同志在光明日报上发表过的一篇杂文:《结婚证的烦恼》。年逾花甲的刘征与老伴在杭州办理旅客登记时,工作人员说只有验了结婚证,方能确定他们是夫妻。解释,不行;写明是夫妻关系的介绍信,也不行。发火质问,得到的只是不屑一答的白眼,想到此,我便觉得妻子说的倒并非笑话,是得把结婚证好好保存着,要是丢失了,说不定将来还得持介绍信去补办结婚证,那才……
我因毕业证而烦,刘征同志因结婚证而恼,哭笑不得皆因证,两处烦恼一般同,似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我斗胆自荐,如果那位要编《烦恼现止》丛书,请也收进本人这曲“毕业证的烦恼”,使它与《结婚证的烦恼》相映成趣,让更多的读者知道,失职渎职、官僚主义者是怎样借着种种革命名义,制造着种种现代化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