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魏振海等被处决
3月2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判处故意杀人、抢劫、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故意伤害、盗窃、脱逃犯魏振海和王玉安、郭公道、谢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犯魏振海、王玉安、郭公道、谢峰目无国法,勾结一起,为非作恶,持枪杀人、抢劫,杀死五人,杀伤四人,抢劫现金16.8万余元,并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贩卖毒品、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手段极为凶残,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魏犯被抓获归案后,破坏监房设施、戒具,于1988年3月27日越狱潜逃。在脱逃通缉期间,魏犯又纠集王、郭、谢等犯多次共谋抢劫、杀人。西安市公安局经过周密侦察,英勇斗争,于今年元月30日将魏犯等人抓获归案。
刘柏平 柳影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