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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0年03月29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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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立遗嘱好

编辑同志:

继承法在我国城乡宣传为期不短,然而人们由于受传统观念或封建迷信思想束缚,生前立遗嘱的不多。因此,一些人逝世后引起了许多纠纷。其子女为房产、存款和其他财物的分配,出现各种矛盾。甚至有的尸骨未寒,其子女就拼命抢夺财产。有的死者家属还向死者单位提出许多不合理的要求。宝鸡市渭滨区一个局级干部,近日病故。他死前,整整在电视机旁守坐了一夜,次日清晨家里人才发现他已死去。死者的单位处理后事时,其家属漫天要钱。当无法满足其要求时,家属及其子女中有人竟扬言要杀该单位领导。对于这样不讲理的家属,最好的办法是死者生前立下遗嘱。这样,省得亲属和子女借机索要钱财和提出其它难题。

(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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