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府转发有关部门实施意见
严格控制“农转非”
本报讯 最近,省人民政府转发了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制订的《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人口过快增长的实施意见》,确定了今后把“农转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计划指标与政策规定相结合的宏观控制和管理。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今后除大专院校招收农业户口的学生和随军军官家属由国家计划预留外,其它如从农村招工招干、科技干部家属、国防和民用三线艰苦地区职工家属、煤矿井下工人家属、其他职工和居民家属等,要统一纳入省计划控制指标内。第二,严格执行各项“农转非”政策。对各地市和各有关部门自行制定的“农转非”政策要进行清理,凡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第三,集中“农转非”审批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把“农转非”审批权收到省和地市一级人民政府,全省将统一实行“农转非”《许可证》制度。同时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严肃处理,违反政策规定的“农转非”坚决予以清退。
(于午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