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煤炭统管给黄陵县煤炭业带来勃勃生机。统管后煤炭年产量由220万吨提高到375万吨,年上交税金由120万元增到300万元。
黄陵县煤炭统管是从1988年8月开始。统管前煤炭市场混乱,一是逃吨严重,二是盲目压价,价格损失严重,三是偷漏税严重。这些便造成黄陵煤多年来高产低效益。统管以后,上述问题得以解决。其统管的办法是,成立煤炭计量检查站,所有出境煤都要通过计量检查站的检查和计量。全县煤炭的生产和销售均统一计划,统一计量,统一票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
(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