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正采取五条措施,以化解某些企业中的不稳定因素:
(一)领导身体力行。由各级政府、工业局主要负责人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与群众同甘共苦;
(二)开展生产自救。对少数生产不足的企业,由简单放长假回家改为广开门路;
(三)企业收入首先用于发工资;
(四)亏损企业工资实行分级分担;
(五)借钱发薪。由其主管部门向本系统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暂借,并由主管部门负责归还。
(摘自《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