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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1月10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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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事处分人员工龄如何计算?

百事通先生:

我的一位同事曾因打架斗殴被劳改6年。劳改前为下乡知识青年,劳改后参加工作至今。请问:他在下乡期间的时间是否算为工龄?

咸阳 叶林成阳的叶林并陕南石棉矿的刘兴甲同志:

鉴于你们来信询问的都是受过刑事处分后的工龄问题,现一并答复如下:

根据(59)内人事福字第740号《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第一条:“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如果情节较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受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他们的工作年限和一般工龄均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你们来信询及的工龄自应从服刑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算起。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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