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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1年02月05日
第2版
02

被判刑的退休工人可否继续享受退休待遇?

百事通:

我是一名工会干部,最近有一位职工家属询问,被宣告缓刑的退休工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可否继续享受退休待遇?望你能给予答复。

宝鸡读者解斌

解斌同志:

你询问的问题,虽然没有普遍性,但如果能够得到正确处理,对教育和安慰职工及家属有一定的好处。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82)劳险字24号“关于被宣告缓刑的工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可否办理退休等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一、工人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已具备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有关退休待遇;二、退休工人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仍可享受有关退休待遇。

请你根据上述政策,并结合这一退休工人的实际情况,给以解释。究竟怎样处理,还得那位退休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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