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见闻
前不久,我随团前往澳大利亚考察,从广州乘机,凌空整整17个小时,来到巴斯海峡工业名城墨尔本。
我们下榻在中国某公司驻澳办事处,办事处有一座十分别致的小楼,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工作人员全是大陆来的,进楼就像到了自己家里一样。
在与澳商洽谈中,对方在价格问题上争议不大(这大概是中国机电产品价格偏低的原因吧),但人家对质量要求很严,“咬”住不放。据办事处同志介绍,一旦发现质量有问题,对方索赔毫不客气。有家公司承建一座大楼,因为栏杆上的电焊毛刺挂破了一位女士的裙子,人家就告到法院,施工单位只好乖乖认罚。澳大利亚生活费用不是很高,一般每月90澳元就够了,但工资收入颇丰。和我们洽谈的是一位女士,汉语讲得十分流利,原来她是从台湾去的,才干了7个月,老板每周给她700澳元。另一家公司洽谈的代表是一位老挝人,他的酬金每周是1200澳元。
据了解,澳国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法律规定,必须每周开一次工资。工人领薪是到指定的地方去取,也不必签字盖章。如果哪一次那地方没你的工资,不是发薪入粗心大意,也不是别人偷走了,而是老板另有安排,多半会给你更高的奖励。那位老挝人,是搞销售的,有一周去领工资,结果原地方没有,下班以后,他被拉进一辆崭新的本茨车,请到一家酒店吃了顿,老板把汽车钥匙交给他,说这车归你了,算是对你的奖赏。
在澳大利亚要找一份工作很不容易,要想定居更是困难。澳政府规定,欲定居者,必须每人先汇给澳国银行60万澳币,否则,根本不签证。这笔钱政府并不要,还是你自己的。于是,有的外国人便钻政策的空子,几个人合伙凑够钱,先把一个人迁进来,这人落户后,又把钱“倒”出去,再将第二人弄进来。
墨尔本公共汽车很多,一上车要交2元澳币,只有司机一人,无人售票,下车也无人检票,人们上车都自动把钱放进车门边的箱子里,显示出良好的社会道德。但是,这里的卖淫业却是公开的,政府指定有“红灯区”,并且还发给“营业执照”,无照“营业”,便是非法,又让人实在难以理解,这大概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色吧。 (戈义 口述 马怀林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