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违法事不干 昧心钱不赚
——记南郑县新集个体工商户首志贤
首志贤从1982年起从事个体钟表修理业,他挣钱、做人均有个原则:“违法事不干,昧心钱不赚。”
一次,店里来了一个广州客,捧出一堆钟表件给首志贤说:“便宜的很,每袋5元钱。”首志贤打开一看,笑了,说:“你这货是残次加伪劣。”广州客说:“用这些零件组装成表,你知道每块能赚多少钱?”“不知道。”广州客探出4个手指头:“至少40元。”首志贤说:“就是赚个万字我也不会干!”广州客拿出一条进口烟继续纠缠,被首志贤一把推了出去。象这样的来客,首志贤近几年从自家店里一共推出去了29个。
又有一次,一个亲戚拿来一只失准的手表,要首志贤从顾客的表中给他换一个新机芯,首志贤说:“这不叫坑人吗?”亲戚无言以对,首志贤送他一块表,说:“没有表我可以送你,要新的我可以给你买,但缺德事不能做!”
首志贤还热情帮助邻人致富,近几年他义务带徒7个。逢年过节,首志贤总要义务修表几天。在修表期间,如果顾客的表坏得厉害,一时修不好,他就把自己的表先借给顾客带。对于修表把、调快慢、拨表针等小毛病全部免费。10年间,他共义务修表2万余只,少收费万余元。现在首志贤是南郑县个体协会副会长,省个协常务理事,并先后五次被评为区、县、省先进个体劳动者。
(兰信逆行)